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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者”,导致这些妇女仍然受到自己的施暴者的照顾。 格德斯还指出,“少数得到国际参考资料支持的国家研究强调了残疾妇女更容易遭受家庭暴力的论点”,证实了性别对残疾妇女生活质量的影响。残疾经历。不过,她指出,在硕士研究过程中,她发现“针对残疾妇女的暴力有时是性别的表现,有时是出于残疾,甚至是性别与残疾两极分化的产物。因此,这将取决于每个案例的背景和描述”,因此尝试理解身份的交叉化何时更重要或不更重要是很重要的,尽管我们认为某些标记只会加深社会脆弱性的危机。 Anahí Guedes 还指出,在针对残疾妇女的婚姻关系中,除了可能的情感和经济依赖之外,还存在第三个因素,这导致这些妇女放弃或不举报她们的侵犯者,大多数情况下, ”谁是男人?”,通过问这样的问题:“谁来照顾我?” 对此,她评论说,“这个‘照顾网络’一般包括亲属网络中的人,大多是母亲、父亲、兄弟姐妹、儿子和女儿,他们或多或少地照顾或应该照顾您的残疾女儿/儿子、姐妹/兄弟和母亲/父亲”。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反思了残疾妇女固有的问题,其中主要的一个是侵略者利用霸权结构使她们处于社会弱势地位而实施的身体和心理暴力。
我们知道,残疾问题并不是由具有残疾特征的人引起的,而是来自一个网络,该网络捕获了她们的生活,并且无法在不威胁其社会福祉的情况下为有尊严的经历提供理想的条件,使这些妇女从残疾到生存(直到什么时候?)到无数形式的暴力。因此,残疾妇 Whatsapp 号码列表 女经常发现自己与主要攻击者有密切接触。这很严重!共同监护权仍然是规则;单方监护,例外 马里奥·莫赖斯·马克斯·朱尼尔 2023 年 12 月 8 日上午 7:09 社论: 民用家庭法律公共事工 共同监护简史 本研究的范围仅限于分析自第 14,713/2023 号法律生效以来共同监护制度的部分修改,特别是关于第 1,584 条第 2 款的新措辞新法律文凭带来的《民法典》。 第 11,698/2008 号法律生效后,共同监护制度被采纳为我国法律体系的一般规则,该法律修订了《民法典》第 1,583 条和第 1,584 条,为无法就该问题达成一致的父母建立了共同监护权。
规定只有在父母之一自愿放弃监护权或由于某种相关原因绝对不可能行使监护权的情况下才允许单方面监护,明确了监护权的优先类型是共同的和单方面保留的一个例外。 通过插入共同监护权作为一项规则,立法者的目的是创建一种监护权,允许父母双方参与有关子女生活各个方面的主要决定,根据儿童或青少年的情况,为儿童或青少年提供更好的心理和情感发展。分担行使家庭权力所固有的责任和所有义务,即使在分居后,父母双方仍应承担责任和义务。 在这种模式下,父母不存在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从而寻求父孝和母孝关系的平衡,通过父母的多样性和共同参与,丰富后代的形成和创造。不同的世界观影响着孩子的心理、道德和智力发展。 2023年10月30日第14,713号法律带来的创新 随着2023年10月30日第14,713号法律的生效,由于对《民法典》第1,584条第2款的修改,共同监护规则的另一个例外。 事实上,当有证据表明可能存在家庭暴力风险时,不会将共同监护权授予父母。 首先,就儿童监护制度的监管标准而言,应当看到,法律保护的对象根本上是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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